为切实做好转隶期间部队管理工作,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,黑龙江省消防总队采取有力措施,做好夏季安全防事故工作。
认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。各单位要针对夏季安全事故特点,立足早预见、早发现,切实将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前头,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防食物中毒、防淹亡等知识宣传,强化官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,严禁官兵私自到江河、湖泊、池塘游泳,组织开展各级谈心谈话,针对夏季炎热容易造成人员精神紧张、烦躁、失眠、易怒的特点,及时进行心理疏导,消除安全隐患。同时,要科学安排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,适时调整室外作业课目,及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;加大车辆管控力度,严禁“带病车”上路,尤其中午高温时段或在高速公路行驶,要随时检查车辆轮胎气压,防止爆胎引发事故。
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。从即日起,各单位要利用一周时间,以人员、车辆、饮食、用电设备等为重点,集中开展一次夏季安全隐患排查,针对发现的事故苗头,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,消除安全隐患问题。要加强用电防雷知识宣传教育,对营区内各种电器、电线及时进行检查检修,遇雷雨天气时要停止室外作业,严格控制人员外出。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,定期对食堂、厨房和食品仓库进行清洗、消毒,严禁采购和食用过期、变质食品,防止出现食源性疾病问题。同时,总队、支队督察队要加大暗访督查力度,通过视频检查、实地督察,督促各基层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,消除安全隐患。特别是针对问题严重、隐患突出的基层单位,各支队要派驻人员进行蹲点、帮扶指导,彻底整改安全隐患。在此期间,凡一旦出现事故,总队将一律倒查各级责任。
切实加强重点问题管理。要进一步延伸管控触角,紧盯八小时以外和营区以外管理,尤其要加强对外交往频繁、有酗酒好赌网瘾等不良嗜好,以及特殊岗位等重点人员管理。要高度重视抗洪抢险救援和灭火救援过程的安全事故防范问题。要坚持“谁指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遵守《作战训练安全要则》和《抢险救援勤务规程》,按要求穿着防护服装,佩戴防护装备。在抗洪抢险救援中,必须要穿着消防专业救生衣和水域救援头盔,选派会游泳、水性好、技术强的官兵参加救援任务。要继续紧盯不放“酒驾”问题治理。要认真吸取以往事故、案件教训,牢固树立“红线”意识,教育引导官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,自觉做到敬畏法律、有法必依、有章必循,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,坚决遏制“酒驾”问题。